1.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志愿填报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学校,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: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。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具体折算方法如下:
综合成绩 =学业水平测试(高中学考选考)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10%+面试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40%+高考文化分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50%。
其中学业水平测试(高中学考)科目A等计10分,B等计6分,C等计2分,D等不计分,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。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合二为一,并按平均成绩计算。
2.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%,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%以内。